校党纪〔2022〕1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聚焦“一把手”,增强专责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一)紧盯“一把手”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五个强化”政治监督坐标体系,每年确定若干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重查找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一把手”在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操守上的偏差,督促“一把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每年年底根据政治监督情况,对其进行政治“画像”,出具评价报告,为党委决策和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
(二)紧盯“一把手”做实日常监督。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要把敢于善于监督作为对党忠诚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推动基层党委(党总支)和“一把手”规范用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报告、建议、提醒等方式,及时向“一把手”本人提出意见;对不愿接受监督、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加强对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一把手”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学校二级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定期开展“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专项督查,督促“一把手”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每年至少与基层党委(党总支)“一把手”开展一次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结合工作调研、专项督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学校党委负责人报告。
(三)紧盯“一把手”严格执纪执法。加强对基层党委(党总支)“一把手”信访举报情况动态监测、专题分析,对涉及“一把手”重要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涉及二级单位“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及时谈话函询或者初步核实。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从严查处。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正名,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紧盯“一把手”强化巡察。把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开展巡察谈话,把“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多方面深入了解情况,切实提升谈话质效。紧盯“一把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并在巡察报告中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对巡察中发现的“一把手”问题线索重点了解、及时报告。把督促“一把手”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单位,适时开展“回头看”。
二、聚焦同级领导班子,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的监督优势
(五)建立廉情通报报告制度。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每半年向学校党委或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联系单位和分管部门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案件审查调查情况要报送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改通知书发案发单位的同时抄送其分管领导,切实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六)探索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立足纪检监察机构职责,围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党内政治文化、公正选人用人等情况,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意见建议,每年年底向学校党委作专题报告。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情况要实施分类监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研判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并作为实绩研判、评先选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校属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明确记录内容和范围、规范报告程序等。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重大事项问题,凡受请托人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八)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纪委书记要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意识,发现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谈话提醒;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向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聚焦下级领导班子,提升自上而下的监督效能
(九)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严格做到“九要九不得”,把领导干部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结合检举控告和组织部门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严肃处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或利益输送,以及纵容家属亲友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敛财谋利等问题。
(十)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根据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视巡察、执纪办案等掌握的情况,全面、准确、及时收集、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研判领导干部廉政状况、干部选拔使用廉政审核、出国(境)审核以及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十一)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评价标准、审核要求,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十二)加强对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检查。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每年有计划地参加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存在违纪问题的作出深刻检查。
(十三)强化对信访举报情况分析研判。纪检监察机构对信访举报情况要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反映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对一般性问题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四)提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质量。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作为着力点,充分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进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加强对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剖析,针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问题,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实行纪检监察建议办理台账式管理制度,跟进监督、对账销号,防止“一发了之”,对多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问题整改常态化监督机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
四、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推动《意见》和《若干措施》落实落细
(十五)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准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推动校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总支)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纪委《若干措施》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规律,深化细化务实管用、常态长效的落实办法。落实校党委“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基层党委(党总支)“一把手”干部年终考核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等要求,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构建起有压力传导、有阶段重点、有监督跟进、有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确保《意见》和《若干措施》落地见效。
(十六)扎实履行纪检监察监督专责。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将《意见》和《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清单,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让学校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时刻感到用权受监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防严治“灯下黑”。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把《意见》和《若干措施》贯彻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