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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2026-02-05 10:25  

  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综合室工作职责

综合室是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综合协调部门。下设监督检查科、信访案管科,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及校党委、纪委的决议决定,综合协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内设机构和二级纪委开展工作。

2.负责保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承办有关会议和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收发运转公文等。

3.负责信访举报受理及问题线索管理和案卷档案管理、系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建立台账、分类处置。

4.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做好案卷档案管理以及纪检监察类信息采集、整理、上报和系统维护工作。

5.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信管理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依纪依法管理暂扣(封存)的财物。

6.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7.负责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等工作。

8.负责综合分析研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牵头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办案安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工作。下设审查调查科,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信访举报和各类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2.负责对党员或者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建议或处理意见。

3.负责健全完善审查调查相关制度,做好办案安全和保密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要事项。

4.负责谈话室使用与管理,健全完善谈话室使用与管理相关制度。

5.负责纪检监察内网系统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6.负责对监督检查、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7.负责牵头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和整治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案件审理、以案促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检查考核、申诉复议等工作。下设案件审理科,主要职责是:

1.负责涉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理。

2.负责依规依纪依法提出纪律处理或处分意见,起草拟定处分决定、案情通报等。

3.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协助党委相关部门推动以案促改工作。

4.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调查措施使用、安全文明执纪执法开展监督检查。

5.负责受理受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处分的申诉、复审案件等工作。

6.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新闻宣传、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维护以及年鉴撰写等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廉政课题研究申报、结项验收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科室职责

1.监督检查科:负责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学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事项报备、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对在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规依纪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适时对学校政治生态开展分析研判。

2.信访案管科: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归口管理,包括受理、登记、分流、处置各类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核查办理情况,管理问题线索台账和案件档案,进行信访举报数据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做好上报与反馈工作等。

3.审查调查科:负责违纪违法问题的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工作,包括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开展审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收集证据、谈话询问、制作笔录、撰写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协助做好相关案件的审理与移送工作等。

4.案件审理科:负责违纪案件的审理与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把关、提出纪律处分意见,协助起草与送达处分文书;同时负责统筹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警示教育及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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