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城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学校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四、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
五、检查和处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六、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七、督促学校党委落实以案促改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校内巡察。
八、负责学校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九、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