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党建和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的建设引领推动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党史学习教育、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文风会风和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纪委成立“六项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巡察办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七个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督查对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1.通过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抓好讲话精神的学习讨论,部署安排好党支部和师生党员的学习。
2.各党支部联系自身实际,通过“三会一课”、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活动,把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各项任务覆盖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二)组织学习《条例》情况
1.组织学习宣传《条例》,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包括:(1)党委(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院长(主任)开展工作情况;(2)教学院党委(党总支)及其党支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3)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4)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5)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情况;(6)党员队伍建设情况;(7)党管人才原则实施情况;(8)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情况;(9)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情况;(10)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经费、阵地保障情况。
(三)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情况。
(四)党史学习教育情况
1.按照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工作部署,统筹抓好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
2.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等情况。
3.组织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情况,理论学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情况。
4.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外宣传报道情况。
5.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党员干部调研走访师生、摸排和解决实际问题情况。
6.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五)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抓好学习培训和宣讲解读,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运用各类宣传载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加大《条例》宣传解读,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情况。
(六)文风会风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贯彻落实文件“十不发”、会议“八不开”和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上,为做好基层减负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四、工作安排
1.各党组织根据督查内容,对本单位落实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18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送至纪委416B室,电子版发送至jw@hncj.edu.cn。联系人:魏现辉,电话:2089098。
2.10月19日至10月31日,学校组织督查组到各有关单位进行督查。
五、督检方式
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看资料、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各有关单位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
六、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结合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对照任务,做到自查和整改相结合,努力把抓好理论学习转化为谋发展、抓落实、办实事、开新局的实际举措和工作实效。
2.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对于督查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