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八项规定制度的自觉性,做到知戒惧、守底线、不逾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1.严禁违规购买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明信片、烟花鞭炮、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2.严禁违规收受礼品。严禁收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烟酒、特产等年货礼品;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节假日期间严禁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同城或异地接待,严禁违规接收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出现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各类违规吃喝问题;
4.严禁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福利。各部门不得借节日之际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严禁违规以购物卡、现金等方式发放工会福利等;
5.严禁公款旅游。不得用公款违规报销节假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景点门票等,严禁变相公款旅游或“借道”旅游,并将有关花费纳入公款报销;严禁使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用公款违规报销节假期间的汽油费、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等运行费,不得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活动,不得违规使用加油卡,不得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者个人、服务对象车辆等;
7.严禁借机敛财。不得违规操办或借用他人名义变换形式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和借机敛财;
8.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吃喝玩乐,接受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10.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1.严禁喝酒驾车。不得酒驾醉驾,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
12.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3.严禁其他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加大整治 “四风”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建立“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发现“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
节日期间,校纪委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明察暗访,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于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履职不尽责,本单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2089098 2089310 1368375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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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城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