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2018年清明将至,按照中央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和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的要求,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按照省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清明期间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违规接受宴请、住宿安排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委员履行好监督责任,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教育,早提醒,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全校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纪律,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学校纪委监察处要将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师生举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监督电话:2089310 2089098
举报邮箱jw@hncj.edu.cn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