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15
1.汝州市骨伤科医院院长吉向阳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4月,吉向阳在郑州黄河迎宾馆为儿子操办婚宴过程中,收受8名管理对象礼金共计10000元,安排单位公职人员为操办婚宴提供服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接送赴宴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吉向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吉向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汝州市杨楼镇党委副书记王院奇违规安排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1月,王院奇以外出学习社区建设经验名义,安排杨楼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超带领6名村干部,前往厦门鼓浪屿等景区双飞五日游,花费12740元,用公款报销。2018年4月,王院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文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办公室主任贺庆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5月,贺庆伟通过县产业集聚区微信交流群,通知本单位职工参加其父亲“五七”祭日宴席,收取县产业集聚区工作人员礼金24份,共计4800元。2017年12月,贺庆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宝丰县教体局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魏跃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9月,宝丰县肖旗乡枣庄小学校舍改造项目负责人陈某,为了在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上得到照顾,在宝丰某饭店宴请魏跃林,席间饮用高档酒3瓶。2018年1月,魏跃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