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对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1.漯河市召陵区政府、召陵镇政府在土地征收工作中漠视群众利益,未批先征、强行毁坏麦田问题。2017年9月,漯河市召陵区规划修建一城区道路,但该项目一直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召陵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丁晓永在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期间,在未对道路建设受阻问题深入了解研判的情况下,于今年4月8日召开讲评会,要求加快道路建设进度;4月12日,召陵镇党委书记李震、副书记李玉良、副镇长赵振奎组织机关人员、镇聘城管人员,在明知项目征地手续不全、少数群众工作未做通、现场有部分群众阻挠的情况下,不顾小麦已经抽穗扬花、收获在望的实际,强行清推林庄村52.16亩土地地面附着物,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今年7月,丁晓永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李震、李玉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振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免职处理。
2.洛阳市汝阳县水利局在上级检查期间隐瞒事实、案卷造假问题。2017年12月,汝阳县某砂石有限公司所持斜纹河砂石厂采砂证到期后,仍存在非法采砂活动,严重破坏周边河道生态。2018年6月,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接到群众举报、现场检查发现该问题后,汝阳县水利局河道管理所为应付检查,临时编造行政处罚案卷和日常巡查记录。上述造假行为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并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汝阳县水利局分管领导丁建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局党组成员、县移民办党支部书记职务;今年3月,时任汝阳县政府副县长陈胜展、洛阳市水务局副局长刘仁友、洛阳市砂石管理处处长娄卫平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平顶山市郏县扶贫办主任张怀增等人对扶贫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造成扶贫资金重大损失问题。2014年至2017年,时任郏县农开办(2017年更名为县扶贫办)主任张怀增在县农开办不具备验收资质、没有专业验收设备、没有道路验收知识的情况下,临时组织人员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水泥路建设工程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仅采用肉眼观测、尺子测量的方式,对工程量及水泥路面平整光滑情况进行测量和检查,未按照《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也未对施工合同约定的水泥路抗压强度是否达标进行检测检验,致使上述项目所修部分不合格水泥路通过验收,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今年3月,张怀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新乡市长垣县孟岗镇副镇长罗旭日对待群众态度蛮横、作风粗暴问题。2017年7月,孟岗镇副镇长罗旭日在接待侯石头庄村村民杨某、宋某、马某登记办理贫困户相关事宜时,面对杨某提交的不合规申请书,态度简单粗暴,直接将杨某提供的贫困户申请书撕毁,并将马某正在录像的手机夺走,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罗旭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例,有的是宗旨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冷硬横推、简单粗暴;有的是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对待上级督导检查弄虚作假、掩盖问题;有的是权力观扭曲,不尚实干、不求实效、敷衍塞责。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切实引以为戒。
省纪委监委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督促推动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全面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查找问题,深挖根源,扎实整改。
省纪委监委要求,要聚焦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不敬畏、不在乎,脱离实际、拍脑袋决策,好大喜功、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着力解决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应付、漠视和损害群众利益等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遏制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精准执纪问责,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