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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两名官员因严重违纪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5-12-22 08:46  

近年来,河南省在惩治腐败问题上态度坚决,近日多地市陆续有一些党员干部被严惩,其中包括平顶山的两名官员。

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振华(正处级)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平顶山市纪委消息:2015年10月30日,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对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振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李振华违反廉政纪律,将价值9万元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3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用公物;违规接受他人礼金29.1万元未登记上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贪污、受贿等错误,其中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日前,李振华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叶县政协副主席娄彦平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平顶山市纪委消息:2015年10月22日,经平顶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叶县政协副主席娄彦平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经查,娄彦平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39.2万元,违规经商牟取私利30万元,收受他人财物107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公款11万元据为己有。其中收受他人财物、将公款据为己有问题涉嫌犯罪。

日前,娄彦平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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