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强)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上午,我校在市区鹰城广场、步行街及校园内同时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法律系李国华副教授、王东明博士及该系百余名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精神,法律系与宣传部联手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不仅制作了6块法制宣传版面、十余条宣传横幅、发放了3000余份宣传页和问卷调查表,还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为20余位市民现场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为“12·4”法制宣传活动添上了精彩的一笔。
此次宣传活动以宣传宪法内容为核心,同时还宣传了《婚姻法解释(三)》、《刑法修正案(八)》、《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等与市民和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了一次深入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不仅受到平顶山市电视台、平顶山日报等新闻媒体的采访,还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他们还同广大市民一起在条幅上并签名留念。
另悉,作为我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法律系近期还将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审判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