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省纪委、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治理“节日病”,“五一”期间要在全省集中开展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督促检查。届时,省、市都要组成检查组,我院也将成立由院办、纪委、监察处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集中对出入市口、市区主干道、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各级新闻媒体也将对治理“节日病”情况予以报道和监督。现把我院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严查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及支付高消费娱乐。
三、节日期间,相关单位应严加公务用车管理,尤其是对公务用车的封存,重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公车私用等问题。节日前后公车停放在景区的,视为公车私用。对违反规定被查处和媒体曝光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上级要求严肃处理。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把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向院纪委、监察处报告。
监督举报电话:13937581866 ;1351375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