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一个祥和节俭、廉洁文明的节日,现就“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前进行一次集中廉政教育,严明有关纪律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纪律要求,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节俭意识和法纪观念,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继续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
二、重申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双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重点抓好如下规定的落实:
1、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
2、严禁公车旅游、公车私用;
3、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滥发实物;
5、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
6、严谨酒后驾车;
7、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并加强对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校纪检监察处牵头开展治理“节日病”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从严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认真传达贯彻,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中秋、国庆节期间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同时将本部门贯彻本通知的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2089310。
中国共产党河南城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