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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2 点击:

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即将来临,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河南城建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双节”,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树良好风气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河南城建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实施意见》等相关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倡导深入实际、真抓实做的务实之风,贴近群众、为师生解忧的服务之风,艰苦奋斗、崇德尚俭的节俭之风,严格自律、清正廉明的廉洁之风。

二、重申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双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我校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1.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2.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公款私请;

3.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

5.严禁借节日之名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

6.严禁公车私用;

7.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钱财;

8.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信巫拜神,搞封建迷信。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校纪委监察处牵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河南城建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实施意见》和纠正“四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从严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认真传达贯彻,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中秋、国庆节期间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同时将本单位贯彻本通知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2089310。

中国共产党河南城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 南 城 建 学 院 监 察 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