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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5 点击:


全校各单位: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廉洁教育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一次假前廉洁教育,提前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要求,遵守廉洁规定

各单位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八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

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

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假期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受各种举报信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举报监督电话:2089310 2089098

举报邮箱jw@hncj.edu.cn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 南 城 建 学 院 监 察 处

2017年9月25日